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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C2012急性和慢性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
[2012/7/13 11:41:00]
 全文(共1页)

  观点:以下是这份心力衰竭(HF)指南需谨记的十点:
  1, 在发达国家,HF累及1-2%的成年人口。射血分数(EF)保留的HF约占50%。
  2, EF降低患者的标准HF治疗包括β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I类推荐,A级证据)。在标准治疗后,症状持续,左心室(LV)EF≤35%,推荐使用盐皮质激素拮抗剂(MRA)(I类推荐,A级证据)。
  3, 依伐布雷定是一种窦房结If通道阻滞剂,在窦性心律、LVEF≤35%、NYHA II-IV症状、β受体阻滞剂最大耐受剂量时心率≥70次/分(bpm)的患者中,可在标准治疗之上加用该药,以减少HF住院(IIa类推荐,B级证据)。该药也可以用于不能耐受β受体阻滞剂的情况(IIb类推荐,B级证据)。
  4, 在LVEF≤45%,已接受最大耐受剂量的标准治疗的患者中,地高辛和/或肼苯哒嗪与硝酸酯类联用可以减少HF住院(IIb类推荐,B级证据)。
  5, 没有证据支持在窦性心律的患者中使用口服抗凝药物以减少死亡率和病残率。在心房颤动患者中,应以CHA2DS2-VASc评分和出血风险(HAS-BLED评分)指导抗凝治疗。
  6, 被认为增加收缩性HF伤害风险的治疗包括:噻唑烷二酮类(III类推荐,A级证据)、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III类推荐,B级证据)、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和环氧化酶-2抑制剂(III类推荐,B级证据)、以及在ACEI或MRA同时加用ARB或直接肾素抑制剂(III类推荐,C级证据)。
  7, 对尽管≥3个月的优化治疗,仍为NYHA II-III级HF和LVEF≤35%的患者,推荐埋藏式心电转复除颤器(ICD)用于猝死一级预防(I类推荐,A级证据)。在复发的NYHA IV级患者,或心室辅助装置患者,后心脏移植后HF患者,ICD治疗没有指征。
  8, 在NYHA III-IV级、窦性心律、左束支传导阻滞图形QRS≥120ms、LVEF≤35%的HF患者中,推荐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以降低HF住院/死亡的风险(I类推荐,A级证据)。
  9, 在NYHA II级、左束支传导阻滞图形QRS≥130ms、LVEF≤30%的HF患者中,推荐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以降低HF住院/死亡的风险(I类推荐,A级证据)。
  10, 在EF保留的HF中,没有一种治疗持续显示出能降低死亡率和病残率。治疗应针对潜在的HF病因(高血压、心肌缺血),并使用利尿剂纠正液体潴留。(Jennifer Ann Cowger, MD, MS)


  Eur Heart J 2012; [Epub ahead of 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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