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维持达到治疗标准INR的情况下,起搏器或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ICD)植入术的安全性如何?
方法:100例接受抗凝治疗并需要植入起搏器或ICD的患者(平均年龄71岁)被随机分为华法林持续治疗组(n=50)和华法林停药组(n=50分),停药组部分患者采用肝素桥接治疗(n=7)。主要终点为血栓栓塞、出血事件、华法林诱发的皮肤坏死以及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组成的复合终点。
结果:术中华法林持续治疗组的平均INR为2.2,华法林停用组为1.3。华法林持续治疗组(0%)主要复合终点的发生率有较华法林停药组(10%)降低的趋势,但差异未达统计学意义。
结论:对于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在器械植入过程中继续使用华法林可能优于中断华法林。
评论:既往研究表明在接受器械植入的患者中,肝素较华法林导致更多的出血并发症。因此,在华法林持续应用和华法林中断的对比中,常规使用肝素桥接治疗能够使发现前者相对于后者的优势的可能性最大化。本研究未能显示结果有统计学差异的原因之一在于,华法林停药组只有7/50的患者使用了肝素桥接治疗。并且,该研究的统计学效能不足以发现不同治疗策略间的显著性差异。(Fred Morady, MD)
Heart Rhythm 2011;8:536-540